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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沿革
发布时间:2010-06-28 新闻来源:

    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陇县县政府成立了档案室。与军法、秘书、会计室平行,负责各科室公务文件的管理。有2人寻裁诸事。至此建立了陇县专门档案管理机构。

    民国三十三年(公元1944年)陇县县政府档案室归秘书科领导,有2人负责保管和利用工作。

    解放后,陇县人民政府于1954年建立了档案室,集中保管政府所属各科、室和旧政府遗留的档案,确定一名干部兼管档案业务工作。

    1956年县委建立了档案室,确定一名干部兼管业务,负责积存文件的清理。

    19581022,中共陇县县委、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,正式成立了陇县档案馆,地址暂设陇县人民委员会,由县委办公室主任杨仁寿兼任陇县档案馆馆长,陇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新林兼任副馆长,实有业务干部2人,于本月25日起开始办公,并启用印章,名称:陇县档案馆。

    195939陇县档案馆发出通知,颁发陇县档案馆工作简章(草案)。确定了县档案馆的性质和领导关系。

    19603月陇县档案馆馆址设在中共陇县县委大院。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主任杨仁寿兼任馆长。同年4月中共陇县县委通知桑炳悦任陇县档案馆馆长。

1962年精减机构后,陇县档案馆保留名称,工作合并入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,实有工作人员工人。

    19636月中共陇县县委通知恢复陇县档案馆机构,列入事业编制,实有工作人员2名。

    196812月陇县革命委员会撤销了陇县档案馆,档案工作并入陇县革委会办事组,确定1名干部分管档案业务。

    19806月份4日中共陇县县委组织部通知,成立了陇县档案局,县委办公室主任陈向东兼任档案局局长。同年8月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发出了启用档案局印章,正式恢复陇县档案馆的通知。确定陇县档案局和陇县档案馆为2个机构,合署办公,属事业编制,薛建胜任陇县档案馆馆长。

19841月机构改革后,撤销了陇县档案局,档案馆并入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管理。同年11月又恢复陇县档案局机构,125县委办公室发出启用档案局印章的通知。

    198510月中共陇县委员会、陇县人民政府联合发出通知,县档案工作机构既是党的机构,又是政府机构,由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,列入县政府编制序列。县档案馆是县委和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,归口县档案局管理。

    19861月陇县档案局(馆)预算经费单列,年底实有干部8名。

    19944月县机构改革将县志办、党史研究室、档案局合并为陇县档案馆,为县委、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以县委管理为主。

    199735县委办公室陇办发(9710号文件恢复陇县档案局。

    20028月县委办公室陇办发(200228号文件通知,陇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事业机构,与县档案局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,履行全县档案利用保护职能,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全县档案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、地方志业务和党史业务,事业编制9名,内设办公室、管理组、业务指导组和史志组。目前有馆(局)长1名,副馆(局)长2名,干部8名,助理馆员职称2人,5人受到省市业务培训。

版权所有:陇县档案馆(局) 地 址:陇县东大街75号,陇县人民政府大院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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